【“三有”争创】榆林市民事检察条线强化公开听证 彰显公平正义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榆林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条线按照最高检“质量建设年”工作要求,聚焦省检察院“三有”争创目标,将公开听证作为新时代民事检察部门转变办案方式、规范检察权的运行、实现精准监督的重要手段,进行项目化管理,细化措施,深入推进,助推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全市民事检察条线共组织案件听证36件,基本涵盖所有民事检察案件类型。
一是常态化开展听证,以公开促公正。在生效裁判监督、执行活动监督、支持起诉等各类民事检察案件办理中,积极开展听证工作。细化听证案件范围,要求对于拟提出抗诉的、制发再审检察建议的、案件发现新证据可能影响裁判结果的、当事人之间存在和解基础或矛盾分歧较大的以及涉及专业领域需要专业人士解答的案件,原则上都应当组织听证,做到“应听证尽听证”,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
二是规范听证程序,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规范要求,不断规范检察听证场所设置;做好拟听证案件的听证必要性、可行性等审查评估,找准争议焦点,研判听证风险,做好听证预案;执行《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按照“阅”“听”“问”“议”“释”五步规范听证程序,全面展现办案过程,以辨明事实、讲清道理、消除疑虑、化解矛盾。
三是借助“外脑”,确保案件审查客观全面。今年以来,全市民事检察条线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约110人次的听证员参加听证会,听证意见采纳率为100%。针对在办案中遇到的技术性专业问题,主动邀请相关领域专业人士参与听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运用专业知识释法说理,提高案件办理的专业论证水平,通过借助“外脑”实现精准监督,助力办案工作提质增效,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四是加强释法说理,发挥监督效能。在公开听证程序中,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示证、辩论。听证员和人民监督员针对焦点问题进行询问,在一问一答的过程中,案件争议焦点不断明了,结合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力促化解矛盾,打开心结。如横山区检察院办理的贺某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府谷县检察院办理的苏某与温某、段某民事执行监督案,双方当事人均在听证中达成了和解。今年通过听证现场化解纠纷5件,公开听证在促进司法办案由“案结事了”向“案结事了人和”的转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开展检察听证工作是检察机关在办理疑难复杂案件中,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榆林市民事检察条线将持续推动检察听证工作走深走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推进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来源:榆林市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
文字:郝晓宁
编辑:曹国苗 校对:胡月 审核:薛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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